【人物簡介】
蔣春堯,中共黨員,1991年12月進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先后任公訴一處副處長、公訴二處副處長、偵查監督部主任、第七檢察部主任等職務。他曾被杭州市檢察院記個人三等功4次,被杭州市政府記個人三等功一次,被杭州市檢察院嘉獎一次,8次獲得年度工作考核優秀。
2021年10月19日晚,因連續工作操勞過度,突發急性昏迷,經搶救無效因公犧牲。他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浙江省委分別追授“全國模范檢察官”“浙江省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王春
蔣春堯從剛進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的普通干警到擔任領導職務,不管是被組織選派進入市“P2P”案件處置工作專班、掛職基層院副檢察長,還是奔赴臨安山區任農村指導員……他總是以自己的勤奮踏實工作,出色完成組織交辦的每一項任務。
他始終堅持司法為民,依法辦理了制售假冒名酒、非法生產注水牛肉等食藥領域系列案件;他致力推進社會治理,聯合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部門出臺騙保領域刑事案件移送和查處工作實施辦法等服務工作大局、保障民生民利的長效機制,彰顯出了一名檢察官執法為民的責任擔當。
蔣春堯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后,指導辦理了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彩妝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買賣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網絡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重拳打擊危害校園安全、監護侵害、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涉未領域各類犯罪,持續推進“一站式”辦案機制,推進“法治進校園”常態化、制度化,依法守護、精心呵護祖國的花朵。
蔣春堯為檢察事業發展全身心投入,帶隊前往桐廬備戰第三屆全省未檢崗位練兵,幫助選手們搜集整理各種法條、案例,答疑解惑。期間,碰到單位有事要處理,就獨自背著雙肩包,坐高鐵返回,時間晚了就在辦公室將就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坐高鐵趕回集訓點。
在那次競賽中,他指導的杭州3名選手,有2人獲評業務標兵,1人獲評業務能手,取得百分百上榜的傲人佳績。
從檢30年,蔣春堯始終本著對檢察事業、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穩得住心神,耐得住清貧。他任負責人時,偵查監督處曾被杭州市檢察院記集體三等功,第七黨支部曾被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評為“2020-2021年度杭州市政法系統最強黨支部”。(視頻剪輯 李松楷)
編輯:霍悅